今天看到陕西省也要对网店征税了。这个消息真是让人诧异。

目前,对网店征税的提案确实已经出来了一段时间了,大家在网上也是众说纷纭。当然,对消费者来说,国家对网店征税和备案登记确实会让网上商店更加规范化,尤其是小团队网店和个人网店。但是这样的提案是否需要仔细推敲,是否需要仔细划分征税范围呢?答案是显然的,必须仔细划分。

因此,我并不反对对网店征税。因为现在网店的作用和实体店比起来,他们的差别确实越来越小,甚至网店已经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实体店。如果只对实体店征税,并不是一个能说得通的说法。征税我不反对。只是,牵扯到具体的征税方式和数目,必须对不同网店进行细分和评判。因为一刀切的征税方式很可能让大量的个人网店关门,因为他们即便没有赔钱,那也没有多少钱可赚了,甚至难以糊口。

今天这个新闻让我诧异,原因就是陕西省在不声不响中就出台了这一政策,本让我以为经济相对落后的陕西省会走在其余省份后面,现在居然这么快就出了政策。另外,这一政策的细致内容值得仔细查看。

但是,鉴于陕西省经济欠发达,网店数目和火热度不如沿海和一线城市,现在征税未免操之过急。因此,总的来说,我仍旧反对征税。

下图是此次网上投票结果,大多数(80.52%)人像我一样投了反对票。

新闻链接:http://xian.qq.com/a/20130617/005380.htm

新闻内容:

陕西省从事网络经营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需在3个月内完成网络经营亮照经营,否则将予以处罚。记者昨日获悉,省工商局下发通知,全面推进网络经营主体网上亮照工作。

记者了解到,按照国家工商总局2010年7月1日施行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已经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应当在其网站主页面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网页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

本月起,陕西工商部门将全面推进网络经营主体网上亮照工作。尚未网上亮照的网络经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需要申领和加贴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作的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有三种办法申领:登录“陕西省网络经济服务监管网”的标识窗口自行办理,也可直接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网络监管机构办理,或委托提供交易服务的平台商办理。

到今年9月,领取营业执照的网络经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必须做到网上亮照经营,逾期将依照规定予以相应处罚。(记者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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