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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教育培训机构来注册,还是按公司来注册,两者有何区别?
记者问:“如果办一个教育咨询公司能开展教育培训吗?”工作人员颇感为难地说:“怎么跟你说呢,这样的公司要是挂学校的名字,那就得有教委审批的资质证书。如果就是办教育咨询或教育科技公司,则不用教委审批,去工商部门注册就可以。”
记者又问:“需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才能办教育咨询或教育科技公司?”工作人员回答:“先办一个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最少3万元,必须有正规的商业用房,10平方米就能办。”
在《北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管理规定》中,记者发现设置条件中这样写道:具有能够满足教学需要的相对稳定的办学场地和教学用房,校舍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其中教学面积不少于80%。具有稳定的办学经费来源,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其中20万元为风险资金)。在评议审批一项中规定,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名称一般应为“××培训(专修、研修、自修、补习、辅导)学校或中心”,不得称作“××学院”,名称前须冠以“××区 (县)”的字样。
由此可见,按公司注册却开展课程辅导培训,无异于挂羊头卖狗肉。记者还了解到,《民办教育促进法》中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但是,国务院至今未就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制定“另行规定”。北京汉坤律师事务所的蒋靖说,在国务院没有就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制定管理办法的情况下,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企业从事教育培训业务便无法可依。
《北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管理规定》中有这样一条: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变更办学地址或在审批机关批准的区域以外增设教学地点,应重新办理审批、登记手续。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在审批机关批准的区域内增设教学地点,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
据了解,当前市场上的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体制,是一种“九龙治水”的格局。主管部门多头,不仅包括教育、民政、工商、农业、卫生、交通、财政、建设等政府部门,还有行业协会和企业,而且不同的培训机构有着不同的部门管理。比如,虽然教育部门负责审批发放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但面向中小学升学补习的众多机构,基本都未经教育部门审批,而只是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华中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博导范先佐教授说,教育部门出台的各种“禁令”,适用范围只有体制内的学校,校外培训机构虽然干的是教育的事情,但他们是“姓商不姓教”,这就决定了他们逐利的本质。即便他们没有教育部门许可的办学资质,也丝毫不会影响到他们的营利。
“功利化教育是催生这个市场的最主要需求!”河南社科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学者说,现在到了教育、物价、工商、税务等职能部门联手规范校外辅导机构的时候了。与其让其肆意发展,不如给其规范一个路子,毕竟有些孩子是有课余辅导需求的;与其让其漫天要价,不如规范一个指导价格,帮助家长捂一捂钱袋子;与其让这块蛋糕成为某个群体的灰色收入地带,不如让国家的税收也向他们说“不”。